关于开展2020年度“励志之星”“志愿之星”“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 08:40 点击:

    化学化工学院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励志工程,激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养成自立自强、感恩回报的良好品质,树立我院励志、志愿服务工作和勤工助学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励志之星和第十二届志愿之星”“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励志之星: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2.志愿之星:面向有志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愿助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标的,或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或者义工活动的全日制本科生。

    3.勤工助学之星:2020年度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思想上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业上勤奋、努力,积极主动,善于思考、钻研。

    3.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工作认真负责,劳动积极性高,责任心强。

    4.有较为突出的典型事迹。

    5.申报励志之星的学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需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关爱他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志愿服务及义工活动;

    3)事迹突出,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6.申报志愿之星的学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或者义工活动时长不低于30小时。

    7.申报勤工助学之星的学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满一学期;

    2)无违反勤工助学上岗规定,无重岗现象。

    三、评选方法

    1.评选采取学生个人申报与学院、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励志之星申报表”“志愿之星申报表”“勤工助学之星申报表(附件1-3)。

    3.参评的同学请于49日前将纸质稿(2份)报送学院221学工办。

    4.学院将组织评审、答辩,并将符合条件的同学上报学校。

    四、表彰和宣传

    1.学校将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学生工作处将会同宣传部对部分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

    1.江苏大学励志之星申报表

    2.江苏大学志愿之星申报表

    3.江苏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申报表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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