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2021年12月15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18:55 点击: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江大校〔20202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390台件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明细见附件)进行公示。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在20211223日前与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8780193

    邮箱:jingjj1975@163.com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