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9日 22:39 点击:

    关于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为进一步适应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要求,加强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规定如下:

        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生自2010级开始,在申请学位前必须至少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表(或录用)1篇与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申请发明专利1件(校内排名前2);或者获实用新型授权专利1件(校内排名前2);或者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校内排名前3)。

        2009级及以前的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暂不作要求。

        以上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