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同学: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关于推荐2021年度“伯藜之星”候选人的函》(苏陶助字〔2021〕第07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为践行“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的宗旨,充分展现陶学子的青春风采,树立陶学子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陶学子自立自强、奋发进取,引导更多的陶学子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伯藜之星”评选活动。“伯藜之星”评选依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2)执行,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伯藜学社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在校陶学子(替换陶学子当年不得参评)。参选陶学子在校四年期间个人仅可获得一次荣誉和奖励,不可重复。
二、评选类别
“伯藜之星”是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授予陶学子的最高荣誉称号统称,分为三个类别:“励学之星”“励志之星”“励行之星”。
三、评选条件
参选陶学子需在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平时积极参与“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符合《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关于陶学子的相关要求。
四、评选方式
初选名单采用学生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再由学校根据评选要求,参考陶学子日常表现,按每个奖项不超过1人的标准向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推荐。
五、申报时间
请申请的同学按照《评选办法》要求,请于3月26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包括评选登记表word版(附件3-5)、个人事迹word版、荣誉证书、科研成果、推荐意见、媒体报道等)以“申请类别-姓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297924114@qq.com,同时将纸质版评选登记表及个人事迹报送学院221室。
附件:
1.关于推荐2021年度“伯藜之星”候选人的函(苏陶助字〔2021〕第07号)
2.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评选办法(2021)
3.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励学之星)评选登记表
4.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励志之星)评选登记表
5.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励行之星)评选登记表
6.“伯藜之星”证明材料打包要求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