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送审准备工作
1、完成各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并经导师审核同意送审;
2、发表学术论文符合“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到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且检测结果合格;
4、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在学期间科研成果,并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格式电子版(PDF格式,“学号+姓名”命名);
(盲审格式:盲审版学位论文全文不得出现研究生及其导师姓名,论文封面、扉页、科研成果、致谢等内容中的研究生及导师姓名等相关信息用“***”代替,封面题目、申请学位级别、专业名称、提交日期等信息要填写。)
5、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学历学位电子注册”信息,并打印签字确认。
6、缴清培养费。
二、论文送审申请
(一)硕士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出论文送审申请,提交:
1、本人签名的《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
2、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承诺书》1份;
4、成绩单;
5、“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1份;
6、《江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拟报申请表》1份(拟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的同学提交)。
学院审查后报研究生院进行学位论文送审报批。
(二)博士学位申请人除需准备上述硕士学位申请所需的6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实名送审(明审)通过的评阅意见书扫描件。
学院审查后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送审时间:第一批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研究生院截止日期为4月25日(星期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研究生院截止日期为5月2日(星期四),如果到时有五一小长假的调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截止日期顺延至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论文送审
(一)硕士学位论文(包括专业型硕士和学术型硕士)实行盲审方式,2份评阅意见返回后,学院会将盲审的评阅意见通过电子方式传给导师。
(二)博士学位论文的送审实行“实名评审”+“盲审”相结合的制度。博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到齐后,学位办将会通过电子方式传送评阅意见书给学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传给导师。
四、论文答辩
1、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后,研究生要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撰写并提交详细的修改说明。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经导师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注意:硕士研究生评阅意见有一份打分在60-69之间的学位论文,导师请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位委员再次评审给出意见,通过修改完善后再行答辩。若有两份评阅意见均在60-69之间的学位论文,则暂缓答辩,修改论文后请两位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重新评审,通过后根据修改意见完善后再行答辩。研究生和导师做好配合工作。
博士研究生评阅意见有一份打分在60-69之间的学位论文,导师请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位委员再次评审给出意见,通过修改完善后再行答辩。若有两份及以上评阅意见均在60-69之间的学位论文,则暂缓答辩,修改论文后请两位及以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重新评审,通过后根据修改意见完善后再行答辩。研究生和导师做好配合工作。
3、申请人到学院办理论文答辩手续,领取并填报有关答辩材料:
(1)填好内容的“学位申请书”(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纸质版,份数根据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确定);
(4)答辩记录纸二张;
(5)答辩费收据(据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确定);
(6)答辩海报二张。
五、存档(必须答辩后尽快办理)
归档材料交学院教务秘书(内容详见归档清单)。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领取
学位证书发放前,研究生需完成各项离校环节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传归档版学位论文。证书领取时间: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后的第三、第四个工作日。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