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2024年9月19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08:50 点击: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大校〔2022〕2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43台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明细见附件)进行公示。

    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与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8780193

    邮箱:fengjchen@ujs.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