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大校〔2022〕2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43台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明细见附件)进行公示。
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与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8780193
邮箱:fengjchen@ujs.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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