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2025年11月21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10:45 点击: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大校〔2022〕2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132台(件)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明细见附件)进行公示。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在2025年11月28日前与化学化工学院实验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8780193

    邮箱:fengjchen@ujs.edu.cn


     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国资家具.xls

     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设备.xls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