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4日上午,化学化工学院组织召开了本学期第一次课题组安全管理员工作会议。学院的安全分管领导、实验中心的安全分管主任、学院安全管理员及各课题组安全管理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主要对学院学期初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希望改进的方向进行了讨论。以下为具体的会议议程:
一、2021 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
1. 所有需要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且未取得江苏大学实验室准入资格的人员,主体为2021级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以及新教工(含博士后)。
2.考试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14日。具体通知在学院网站上:https://chem.ujs.edu.cn/info/1194/9156.htm
3.未取得准入资格者将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无法使用“江苏大学实验材料综合管理平台”采购实验试剂耗材及“江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预约分析检测服务。
二、 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1. 实验室内所有试剂进行盘点,清理过期试剂,更新试剂柜上的试剂清单;
2. 平台上的试剂采购,需先将已有试剂进行盘点,确实没有存量的试剂,需在系统内进行出库领用后,学院才能通过审核。
3. 管控类试剂双人双锁管理,账物相符,领用、存量数据精确到ml/g;
4. 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需扫二维入库、空瓶回收;否则影响日后的采购;
5. 9月20日起,易制爆试剂瓶子上有两个二维码,一个是课题组常规出入库的二位码,一个是公安系统的二维码;公安系统二维码由学院危化品管理员统一扫码,课题组只需妥善保管,避免二维码受污染。
三、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 仪器设备不得过夜使用,使用过程中需有操作人员值守。9月末上午,药学院烘箱温控失灵,造成失火,所幸无人员受伤。
2. 特种设备,特别是高压反应容器,需要按学校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定期送检压力表。具体的操作人员考试时间安排可以联系学院负责人陈峰老师。
3. 学院计划11月中下旬开展危化品泄露、灭火实操训练,要求全体新入学研究生参加,将记入研究生安全教育培训学时。
四、课题组安全工作会议,每月月初进行一次,课题组安全管理员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潘院长请假。
五、学院9月份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1. 学院通知安全检查时,实验室负责人要在场;
2. 各别学生没有穿实验服;
3. 部分钢瓶表头不相符,钢瓶的管路接口处未固定,正确的示意图见文末;
4. 管控类危化品未上锁,账目不符;废弃物未及时处理;学校要求危化品进行全流程管理:采购、使用、存放、废弃物回收;学院要求各课题组、相关实验室有明确的危化品管理员;及时进行出入库登记;
5. 实验室卫生较差,地面、桌面脏乱;生活垃圾和实验垃圾不能混放;使用专门的实验垃圾回收袋;
6. 实验室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检查进出记录、实验室卫生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离开时做好“四关”工作、记录实验室工作日志。
六、安全生产法解读
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