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8日 15:38 点击:

    一、申请条件、奖助标准及发放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江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

    二、申请审批时间安排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学院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在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中录入,将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111700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3)报送至学院221室。

    3.学校学生工作处在1023日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1030日前学校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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